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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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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場分​配(考試當日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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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9-06-18 ╱ 瀏覽人次:1576
 *考試通知書已於畢業典禮當日發送參加指考同學,若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大考中心不再重製、補發。

*考生可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或電話語音查詢相關資訊。

*考生於考試
當日,應攜帶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並供監試人員查驗: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請留意,學生證無論是否有照片,皆非應試有效證件

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場分​配請參考附檔。

最後修改時間:2019-06-18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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