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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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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高中職工讀助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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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社團活動組公告日期:2019-08-16 ╱ 瀏覽人次:261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8年8月9日108公字第016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如下:
1.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70小時,並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及內容彙整記錄。
2.申請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
3.申請地區:限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市之學校。
4.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超出恕不受理。
5.助學金額:每名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正,發放時間於審核通過一個月完成。
6.申請期限:108年8月30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四)止,以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該基金會陳小姐,連絡電話 : (04)24060306。
最後修改時間:2019-08-16 P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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