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中公佈欄

:::

公告公務人員不得赴大陸地區進修及相關規定。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11-05 ╱ 瀏覽人次:539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字第1030126516號書函辦理。
公務人員不得赴大陸地區進修,另公務員在大陸地區受強暴、脅迫、利誘或其他手段,致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虞,應立即或於回臺後一個月內通報所屬機關,委託機關或監督機關長官。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4-11-05 AM 9:21

  • 本網頁已停止更新請至新網頁 新網頁網址:https://tcssh.tc.edu.tw/

     
     本網頁已停止更新請至新網頁 新網頁網址:https://tcssh.tc.edu.tw/

  •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