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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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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區藝文中心103下半年學生社團及教師表演藝術戶外場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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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4-04-29 ╱ 瀏覽人次:1353

一、受理期間:103年5月1日至5月31日(郵戳為憑)。

二、旨揭申請演出場地為屯區藝文中心戶外廣場及露天劇場,場地資訊可逕上中心網站查詢(http://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戶外場地活動推廣作業計畫;申請送件前請先詳細閱讀「戶外場地活動推廣作業計畫」等相關規定。

三、俟審查過後,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審查結果並安排演出檔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http://www.ttdac.taichung.gov.tw/FileDownloadShowCE001.aspx?CategoryID=df822882-be8e-4e9d-87c1-c0a03dd4ed0f&ListType=Level0
 
最後修改時間:2014-04-29 AM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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