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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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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實施計畫 (學生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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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5-11-26 ╱ 瀏覽人次:245

一、目的:應韓國教育旅行協會邀請參加國際教育旅行參訪,增進相互理解,及促進兩國高中職學校教育交流。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

     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外交部

三、日期:105123日至127日,共54夜。

四、行程(依韓方安排):學校文教機構參訪、特色文化古蹟歷史建物巡禮與體驗等。本項邀訪為團體行程,團員應依邀訪單位安排,全程參與活動,不得任意離隊或要求個人行動。

五、團員:16名,成員如下:

(一)隨團指導老師1名:由本署遴派適合人員擔任。

(二)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15名:由學校初審推薦合於下列條件學生,送本署辦理複選及決選後,遴選結果(含優先順序及備選人員)經核定後公布: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高二學生。

2.規劃赴韓國留學者優先列入考量。

3.對韓國文化或語言有高度興趣者。

4.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且有具體成效者。

5.合於以上條件,且能以英語或韓語流暢對談者,優先錄取。

(三)參訪學生遴選程序:

       1、填寫報名表件並附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中英文自傳(A4紙張書寫或繕打,字數1000字為限,自傳應由學生本人撰寫,勿請他人代擬),各1份。

          2、初選:由各校視學生參加意願,填列上開表件經學校審查推薦(1校以1名為限),送本署進行複選。

          3、複選:採書面審查,由本署依合於條件者,選出若干名進入決選。

          4、決選:由本署籌組決選遴選小組,以面談方式辦理決選,擇優錄取15名正取及備取若干名,經核定後,參加行前講習。

          5、行前講習:面談後錄取之正取、備取學生,由聯盟總會於出訪前辦理行前教育研習。

六、經費:

(一)參訪者機票及在韓食宿、交通由邀請單位負擔。參訪者自付零用、購物、護照費用,保險費由參訪者於國內自行付費加入旅遊保險,以保障自身安全。

(二)行政費用由本署補助。

七、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韓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及填表說明:

一、無護照者或護照過期者,請在報名時立即申請或更新,若錄取後,發現護照有問題,未能及時補正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候補。

二、報名表件(含報名表、家長同意書),請至http://travel-edu.com.tw網站下載專區或最新消息區下載表格。各欄位請務必詳細填寫。

三、學校審查推薦學生報名參加遴選(1校以1名為限),請務必於104124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本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等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俾利審查。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電子檔請寄:traveledu@whsh.tc.edu.tw,並請以電話:(042312-4000115或直撥(042312-0266,向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蔡宜真小姐、羅仲璇小姐確認是否收到。


 
最後修改時間:2015-11-26 AM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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