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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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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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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6-02-01 ╱ 瀏覽人次:259
 
臺中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實施要點。

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7日(一)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1份。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依實施要點第二條第二、三項提出申請者(家庭變故、家境清寒),請檢附導師證明。
五、前一學期成績單。

本獎學金申請表件及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檔案,或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組織執掌→各科業務→中等教育科→「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最後修改時間:2016-02-01 PM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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