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中公佈欄

:::

【轉知】桃園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事宜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6-06-16 ╱ 瀏覽人次:232
 
桃園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檔案。

一、申請資格:依實施計畫規定:
(一)本實施計畫補助對象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所設普通科、綜合高中(高二、高三選讀學術學程者)學生經核定學籍在案,
    未獲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之補助,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學生於103學年度起入學就讀,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
2.申請學生家中有2名(含)以上子女,但有特殊情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認定。
(二)前項補助學生之設籍基準如下:
1.第一學期:當學年度開始前一年7月31日(含)前已設籍者。
2.第二學期:當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前一年1月31日(含)前已設籍者。
(三)前項家中2名(含)子女之認定時間如下:
1.第一學期:當學年度開始之7月31日(含)前。
2.第二學期:當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之1月31日(含)前。


二、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6月22日(三)中午12:30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資料不齊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
(二)切結書。
(三)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3個月內電子戶籍謄本或其他規定之證明文件。
 
最後修改時間:2016-06-16 PM 5:21

  • 本網頁已停止更新請至新網頁 新網頁網址:https://tcssh.tc.edu.tw/

     
     本網頁已停止更新請至新網頁 新網頁網址:https://tcssh.tc.edu.tw/

  •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