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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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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6-09-01 ╱ 瀏覽人次:685
 壹、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貳、活動時間:

一、報名/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5年10月21日(五)下午6時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評審作業:105年11月18日前。

三、得獎名單公布:105年11月25日公布。

四、頒獎典禮:預計11月底前辦理,實際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參、參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

(一)凡15至29歲之青年朋友皆可報名參加,得以個人或團體身份報名。
若以團體身份組隊報名參賽,每隊至多4人,且同一人不得跨隊報
名參賽。

(二)參賽者不得同時以個人與團體身份報名參與競賽。

二、參加辦法:

(一)提案目標:以行銷「Youth Salon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為目標,並制定合適且具有創意及效益之行銷提案;提案預算上限為10萬元。

(二)提案格式:

【書面提案】

1.封面:
(1)A4格式版面配置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
(2)標題置中並使用粗體20級字。

2.內文:
(1)A4格式版面配置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
(2)內文字體皆使用標楷體14級,標題需粗體。
(3)提案內容需依照以下格式撰寫:

壹、發想緣起及目標

貳、專案企劃(包含策略規劃及活動執行)

參、執行經費概算

肆、效益分析(針對行銷策略所預期得到效益)

(4)提案作品連同封面不超過10頁。
(5)提案作品需為本人自行發想且並未曾獲獎之提案。

(三)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每人/每隊不限投稿1件作品,至多3件作品。

三、收件內容及方式:

(一)送件內容:

1、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書面紙本提案1式5份。
2、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光碟1式1份,內容須含創意提案書面.word或.pdf電子檔1份。
3、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報名表1份。(如附件1)
4、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個人/團體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5、105年「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個人組/團體組作品授權同意與切結書。(如附件3)

(二)收件窗口: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作品,寄件/送件地址為40446臺中市北區錦平街40號2樓(電話:04-37007777),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Youth青春不設限-行銷創意提案競賽」活動小組收。採掛號郵寄送件者,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方式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早上9:00至下午6:00)內送達。

四、審查方式:

(一)評審委員:遴聘學者、業界專家及主辦單位相關人員組成5人評審小組進行審議。
(二)初選:評選15件作品進入複選。
(三)複選:由評審委員依通過初評作品,評選前3名與佳作3名得獎作品。得獎名單於複評審查結束後公布於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官方網站,並另行通知得獎人受獎。
(四)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複評委員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五)若遇得分相同之情事,則依權重高低評定之。

五、評分標準
項次 評分標準 權重
1提案創新性 30%
2行銷可行性 30%
3預期效益 20%
4對本中心瞭解性 20%

六、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頒發禮卷18,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二)第二名:頒發禮卷1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三)第三名:頒發禮卷6,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四)佳作3名:頒發禮卷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七、競賽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徵件作業 即日起至10月21日止
初選評審 105年10月24日起至11月4日止
決選評審 105年11月7日起至11月18日止
得獎公告 105年11月25日前
頒獎典禮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中心得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本中心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本中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本中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二)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或其他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法律責任則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獲獎者已領取獎座及禮?應於指定日期內返還主辦單位。如造成損害,應另負損害賠償責任,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共同協議之。
(三) 若同一參賽者/團體投遞2件以上作品,不得同時獲得兩個獎項,獲獎將以最佳名次為準。
(四)得獎名單將於本中心官方網站、臉書粉絲專頁中公告。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使用費,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永久無償使用權,並可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非商業性出版,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六)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應服從本中心之裁決。
(七)所有投稿作品主辦單位一概不予退還,參賽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
(八)參賽者若以團體身份參賽,一經完成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參賽成員,如違反此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獲獎者須攜帶身分證件參與頒獎典禮,以便確認身分。
(十)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蒐集其電子郵件、電話、身分證影本等報名資料,作為本活動驗證身分、訊息通知及聯絡等相關用途使用。
(十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認可本報名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十二)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將本人親自簽章之切結書紙本,依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於頒獎典禮將禮卷發予得獎者。
(十三)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保留修改本活動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並依官方網站說明為準。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最後修改時間:2016-09-01 AM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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