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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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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園音樂趴--辰曲音樂競賽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6-11-25 ╱ 瀏覽人次:259
 壹、活動目的:
本活動以「辰曲」為主題,「辰」字於五行中表土,「曲」字為藝術的形式,呈現出一個「農」字,透過於都市之肺的公園內進行音樂聯賽,尋找那以音樂為力量之星,宣導維護公園翠綠環境的農事議題外,也提高音樂公園的使用率與曝光率,打造一個除了綠地以外,具有額外加值服務的環境,讓表演者及市民一起「玩公園」,透過音樂的渲染力,提升新北市農業局於主題公園發展上的品牌形象,以「音樂」聯合民眾齊心共創美好的公園環境。

貳、比賽資格:
一、凡具備學生身份者,均可報名,不限國籍。
二、樂團人數需為1-7人,報名個人或團員皆須符合上述報名資格。參賽曲目需為自創曲目。

參、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6年11 月29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肆、報名方式:
一、請上活動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填妥報名表連同DEMO一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
『辰曲之星公園音樂趴』活動小組報名。
二、郵遞方式:
(一)郵寄:以限時掛號郵寄至234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9號8樓。
(二)親送: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9號8樓。
三、服務電話:02-2923-0887#108 辰組長(周一至周五10:00-18:00)
四、參賽資料送出後,請務必確認送達狀況,截止日當日沒有收到即為逾期,逾期不予受理

伍、 報名資料
一、請將下列報名資料彙整置於牛皮紙袋信封內:
(一)報名表1份
(二)參賽者請將創作作品以mp3或wma音樂格式,錄製於CD或VCD , DVD。
(三)參賽者之作品若有侵權事宜,由參賽團體自行負責。
二、注意事項:
進入複賽及決賽隊伍在公布名單三天內需繳交1000元保證金(匯款後需自行來電確認,不另行通知,三日內未匯款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以確保當日出席,並於複賽當日比賽結束後退款,晉級決賽者將於決賽後退款。

陸、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初賽:以DEMO評審,結果2016年12月2日20:00於官方粉絲專頁公佈。
二、複賽:2016年 12月 10 日(六)下午 13:30,由初賽隊伍挑選20組,在新北市永和區
仁愛公園進行公開評審。
三、決賽: 2016 年 12 月 17 日(六)下午 14 : 30 分,並於當日13:00報到進行試音,
每團6分鐘,由複賽隊伍挑選出優勝10組,在新北市永和區仁愛公園進行公開評審。

柒、比賽曲目說明
一、樂團比賽時間:初賽需提供完整曲目,複賽及決賽之上台時間需控制在 10 分鐘之內
(含比賽演出、setting)。如超時將會影響總成績分數。
二、禁止採用全曲卡拉OK伴唱方式演出。
三、各隊參賽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逕予更換。

捌、樂器使用說明
一、入選複賽及決賽之樂團,於賽事現場需自備樂器並事先提供演出樂器規格清單以利現場
作業。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如:電吉他、電貝斯、導線、自備鍵盤樂
器、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二、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鍵盤樂器及自備樂器之基本收音、音響系統、麥
克風及譜架。

玖、評審委員
初賽、複賽及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擔任評審,作為全程賽事之評審團。

拾、評分方式
一、評分標準:評分項目與比例分別是
(一)詞曲創意40%
(二)音準節拍20%
(三)音質音色20%
(四)台風儀容10%
(五)創意裝扮10%
二、每隊演出時間超過限定時間者,以 30 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成績 5 分,未滿 30
秒者以 30 秒計算。
三、計時標準:上台為計時之開始;下台為計時之結束。
四、初賽、複賽、決賽邀請 5 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成績
以評審評分加總。
五、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公佈分數,以示公正。
六、入選或優勝隊伍之名單,將於初賽、複賽、決賽結束後 3 天內公佈於活動粉絲專頁。

拾壹、決賽獎勵方式
一、冠軍1名:新台幣捌萬元整及獎盃乙只。
二、亞軍1名:新台幣肆萬元整及獎盃乙只。
三、季軍1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盃乙只

拾貳、報到時間
一、比賽隊伍彩排請於複、決賽當天下午 13 時報到,請準時至活動場地抽籤,逾時抽籤之
樂團,主辦單位有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二、初賽及決賽皆採 line-check 模式(含表演及 setting)進行,每組 10 分鐘。
三、初賽及決賽正式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四、參加比賽之選手,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三日先行以書面提出,經入圍及得
獎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
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
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
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三、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同意主辦單位授
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不另計酬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影、錄音著作,
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做播放或轉播。
四、檢附繳交資料恕不退件,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備存。
五、報名隊伍可在報名截止前進行資料修改,主辦單位將以最後一次修改之資料為準。
六、若有抄襲或欺瞞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獎項。
七、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非該樂團原創音樂,造成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並經查證屬
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
八、每位比賽選手限定報名1組隊伍比賽,如有重覆報名情形將去除比賽資格。
九、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在報名期限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
賽資格。
十、參賽團體於比賽時,表演內容不得公然猥褻等違背善良風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概不
計算成績。
十一、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十二、賽程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記錄,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十三、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
位一概不負責。
十四、裝扮對象與表演音樂應慎重選擇,攸關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規定,由參加者自
行負責。
十五、基本燈光、音響設備及現場佈置由承辦單位負責外,各比賽團體所需之服裝、道具、
音樂均需自備。
十六、本活動將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餘保險需求則由參加比賽團體自行
投保。
十七、如遇天候因素賽程需異動時,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十八、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
更之權利。
十九、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二十、參賽團體不論得獎與否需留到比賽全部結束後再離場。
 
※備註:
1.報名團員需為表演團員,名單如有更動,需以書面告知主辦單位,並經主辦單位
同意後方得變更,簽名處(必填,未簽名者視同棄賽)。
2.本人同意並遵守主辦單位之報名簡章內容與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以上資料如有
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圍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
報名樂團:
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 注意事項
1. 以上項目均需填寫,填寫後完成報名手續。
2. 聯絡人之電話請留有效之通訊號碼,如無法通知聯絡,則視自動棄權。
3. 資料請確實填寫、仔細核對!報到核對證件時,將以登錄資料為主,若資料不符,立
即取消參賽資格!
4. 報到當天請務必準時並攜帶身分證以驗明參賽資格,所有證件上面需有照片。
5. 請隨時注意公園音樂趴辰曲之星音樂競賽粉絲頁發布訊息。
洽詢方式
聯絡人: 辰組長02-2923-0887#108 (周一至周五10:00-18:00)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6-11-25 PM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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