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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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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旗幟設計徵件活動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輔導室公告日期:2017-02-07 ╱ 瀏覽人次:257
  消息內容
壹、徵件主題:原住民族旗幟設計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參、參賽對象:凡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單位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資格不限。
肆、徵件說明:
一、設計原則:
(一)原住民族旗幟設計,應力求創意、生動活潑,色彩鮮明,同時能融合臺中市原住民族16族,以及臺中市平埔族之圖騰元素,並展現臺中市原住民族及平埔族整體性為主。
(二)原住民族旗幟升旗用長144公分、寬96公分。設計圖樣可運用於不同大小之旗幟。
二、徵選方式:
(一)創作說明:參選作品需說明創作理念(意涵)、標準色彩、字體、圖形及色彩意義。(請依附件報名表格式填寫,以500字為限)
(二)參選作品者每人(單位)限繳平面作品及電子檔案光碟片各一份。
(三)平面作品一律以電腦輸出於A3白紙,黏貼於同大小厚紙板,並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
(四)作品光碟片須註明作者姓名或單位、團體,內附創作說明之Word檔案、原始圖檔與JPEG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300dpi。
(五)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
(六)收件截止日期:106年4月2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八)收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04-22289111轉50104 葉先生。,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臺中市原住民族旗幟徵選」字樣。洽詢電話:
(九)送件時應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表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伍、評審方式:
一、評審標準:
(一)原住民族及平埔族元素30%。
(二)創意性20%。
(三)構圖特色及色彩配置30%。
(四)整體代表性:20%。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02-07 AM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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