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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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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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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7-02-24 ╱ 瀏覽人次:317
 
澎湖縣政府辦理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發給要點。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31日(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

2.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份。

3.含有設籍並居住澎湖縣六個月以上之戶籍證明1份。

4.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17-02-24 AM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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