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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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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文教基金會106年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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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7-09-11 ╱ 瀏覽人次:131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辦理106年清寒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獎助辦法。

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檢附以下表件,於9月25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申請表件不予退還)
1.申請書1份。
2.清寒證明1份。(例:106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境證明書,身障手冊影本等)
3.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1份(請導師以A4空白紙撰寫推薦書,並簽章)。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請持本學期繳費收據及學生證至註冊組蓋章)。
6.前一學期成績單1份。

最後修改時間:2017-09-11 AM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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