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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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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老店創意攝影作品比賽」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4-07-30 ╱ 瀏覽人次:679
 宗旨
為紀錄臺灣歷史悠久的老店文化,以老店為主題利用鏡頭看見老店風華,以觀光客角度展現老店文化、風貌、特色、歷史演進、城鄉發展、時代變遷等,本次攝影比賽作品可以是優美、回味、動人等攝影手法,拍出一張張獨特令人驚艷的相片作品,呈現出老店文化魅力,透過消費者鏡頭述說老店的故事、認識老店品牌特色、見證老店的轉型與成長,老店風華再現的分享與紀錄,成為歷史的紀錄者,進而達到文化推廣、增加消費提升臺灣老店之能見度。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拍攝主題 
以拍攝臺灣傳統老店之景觀、人文、商品特色為主。(拍攝的老店需為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會員店家,名單如附件一,並請隨時注意本聯誼會網站之新增會員店家)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原則為 800 萬畫素以上之數位作品。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中。
(二)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及光碟內共含幾張照片,照片電子檔需與沖洗照片相同,並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
(三)參賽作品一律以 10x12 吋之彩色照片,惟不得註記任何符號、不得連拍、裱框、護貝、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疊片、刪修背景或使用影像軟體做任何合成影像處理。
(四)每位參賽者作品限三張相片以內,每件作品均需附參賽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2、3),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
(五)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承)辦單位以雙掛號寄送得獎通知書寄達日 15 日內,繳交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格式如附件2)。
(六)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2014 老店創意攝影、題名、作者(例如:2014 老店創意攝影/百年老店,風華再現/王○○);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七)凡參賽作品恕不予主動退件,敬請見諒。

拍攝期間: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民國 103 年 9 月 15 日截止,郵寄日期以掛號郵戳為憑。 
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2014 老店創意攝影作品比賽」。
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若因包裝不妥造成郵寄折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收件地點: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務發展處收 (1065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6 樓) 
請註明「2014 老店創意攝影作品比賽」

獎項及獎額 
1.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八千元整及獎狀一式
2.第二名(2 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整及獎狀一式
3.第三名(2 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及獎狀一式
4.佳作獎(5 名):老店禮品乙組(市價約二千元)及獎狀一式
 
活動簡章索取 
請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http://roccoc.org.tw」或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網站「http://www.100club.com.tw」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等資料。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http://www.roccoc.org.tw/
 
最後修改時間:2014-07-30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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