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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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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教育部免學費補助申請說明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公告日期:2018-06-01 ╱ 瀏覽人次:2199
 
※107學年度(包含上、下學期)教育部免學費補助申請表已於5/31(四)下午交由高一、高二各班導師發放,每位學生1張申請表。
  申請表已預先帶入學生班級、姓名及部分學生家長資料(之前曾提出申請者),請學生確實核對資料,
  若有錯誤,請直接於表上修改。其餘欄位請學生務必填寫完整。

【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107學年度為高一、高二、高三之學生。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含分離課稅之所得額)。由教育部統一進行財稅查調,107學年度上學期採計105年度所得,
      下學期採計106年度所得,查調對象為父、母及學生3人(特殊情況查調對象可為監護人及學生本人)。

二、申請時程:為配合教育部財稅查調時程,請高一、高二學生依導師規定時間繳交申請表件
              各班表件最遲應於6月11日(一)前由導師收齊並核章後,繳回註冊組辦理後續申報作業

三、申請表件:表件不全將無法受理申請。不申請者亦請填寫申請表繳回,經提醒仍未繳回者將視為不申請。
  (一)申請者:須繳交申請表切結書及最正確之戶口名簿影本(必須包含父、母及學生3人之姓名及身份證字號)
          ※若為單親家庭等情形,則須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不可省略(載明監護權歸屬,
            並包含監護人與學生姓名及身份證字號)。
  (二)不申請者:只須填寫「一、申請欄」,勾選「不申請」並完成各欄位簽章後繳回。
 
四、教育部免學費補助每學年受理申請 1次,請務必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經教育部財稅查調結果符合資格者,始得於註冊繳費單上逕予減免學費。

五、免學費補助僅補助「學費」部分(目前公立高中學費為6,240元),其餘雜費及代收代付費等費用仍須繳交。

六、另外,107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107年度低收入戶、107年度中低收入戶、107年度特殊境遇家庭、
    身障人士子女/身障學生)及原住民學生補助,須另填申請表格,請自行至註冊組領取,並於6/11(一)前自行繳回註冊組申請。
    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補助,因教育局尚未發文受理申請,若有來文後會另行公告。
 
最後修改時間:2018-06-05 AM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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