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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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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由中港澳入境請配合下面自主管理措施並健康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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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健康中心公告日期:2020-02-04 ╱ 瀏覽人次:172
教育部通 報 109 年 1 月 30 日 15:40 依據 中央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109 年 1 月 29 日所 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 之 新聞稿 請配合 辦理下列事項 一、 針對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 中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 及 樂齡 大學 等 ,由 中港澳入境之 學生及 教職員工, 請其 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 在家休息, 避免到校上 課 上 班 。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 在家休息 者, 無需 核予假別, 且 不列入出缺 席 紀錄。 另教 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 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 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 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 及 樂齡 大學 等, 應 至遲 於 上 課 上 班日 針對 所有 教職員工生 進行 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 記 錄表如附件) 。 教職 員工生如有通 報 所列事項, 應 於 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 由各 教育 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 統) 記錄表留存備查, 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 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 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 五、 教育部 聯繫窗口: < 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 及 樂齡大學 終身司: 許彤竹科員 ( 7736 5679 ;陳慶德科長 ( 7736 5669 < 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 國敎署: 曾穆宣先生 (04)3706 1356 ;邱秋嬋科長 (04)3706 1350 < 一般大學 高教司 :林承臻科員 02 7736 5991 ;宋雯倩科長 02 7736 5880 < 技專校院 技職司: 陳映璇科長 02 7736 5841 楊家瑋 先生 02 7736 5772 備註: 一、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 師 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 14 日健康關懷 居家檢疫 期間, 核給公假。 二、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管理機制在家休息 14 日 實施自我 健康 觀察 期間, 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至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0-02-04 AM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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