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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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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商品安全與廉政誠信繪圖比賽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訓育組公告日期:2016-05-18 ╱ 瀏覽人次:241
為促進民眾對商品安全之認識,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並強化政府廉能反貪與企業誠信之觀念,本局特舉辦「商品安全與廉政誠信繪圖比賽」,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歡迎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踴躍參加(本比賽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如附件,請下載使用)。

本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一)主辦單位:本局。

(二)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參賽組別:國小中高年級組(含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四)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為限。

1、創作內容:以(除食品以外之)商品檢驗、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與廉政反貪、企業誠信相關議題為範圍,自由發揮。

2、作品規格:以四開(54x39公分)畫紙參賽。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不接受數位作品。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授權書,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或以透明膠帶浮貼於作品背面。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4、收件地址:100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五)評審及獎勵:

1、評審:聘請國內美術專長人士及本局人員(本局人員不超過評審人數之二分之一)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評分標準:

(1)主題表現與創意占40﹪。

(2)整體構圖占30﹪。

(3)色彩運用占30﹪。

3、獎勵方式:每組分設第一、二、三名各取1人,優選及佳作獎若干人(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成績增減錄取件數),獎項詳如簡章。

(六)注意事項:

1、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於105年6月15日前上網公告,每組第一、二、三名於本局進行頒獎,未到場領獎者、優選及佳作者之商品禮券、獎狀另行郵寄。

2、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或由他人代筆,如發現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亦將追回獎品。

3、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本局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本案聯絡人:(02)33432289 政風室林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6-05-18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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